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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苏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苏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府办〔2009〕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2009年苏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九日

2009年苏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以建立完善贯穿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的制度为抓手,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的责任,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推进基层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1.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努力提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加强依法行政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强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围绕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贯彻国务院《决定》的意见,部署2009年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任务分解表,分析本部门依法行政现状,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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