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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的通知
(湘教办通[2009]171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及时全面地掌握我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防控我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止大规模暴发流行,特印发《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请发生疫情的市州和高校坚持日报告制度。此表填报对象为发生疫情的市州和高校,发生过疫情但通过防控后由卫生疾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的学校不要求填报。中小学疫情由市州教育局统计上报,高校请直接上报。此表请每个工作日下午5:00前报送我厅体卫艺处,电话:0731-82207921,自动传真:0731-82203435,邮箱:jytzhoujun@126.com。

  附件: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
  市州、高校名称:                      报送时间:

疫情学校名  称

确诊病例情况

出现发热等症状情况

学校放假情况

确诊病例数累计

当日新增确诊数

当前住院治疗数

在校隔离治疗数

治愈总人数

症状人数累计

当日新增症状人数

隔离观察治疗数

症状消失人数

(如放假,应说明放假范围、学生人数、放假天数及起止时间)

           
           
           
           
           
           

总 计

          
疫情报告人:                        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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