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向钟世鑫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钟世鑫同志,男,1962年8月出生,贵州省遵义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二级警督。1980年11月入伍,1994年4月从部队转业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在部队服役期间曾11次受到嘉奖,荣立三等功一次;转业到法院工作后,先后18次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在他的带领下,遵义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色完成值庭、提押、协助执行、安全保卫等工作任务,为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保卫机关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10月14日,钟世鑫同志为保护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与持刀闯入法院行凶的歹徒英勇搏斗,壮烈牺牲,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法律的尊严,谱写了一曲人民法院忠诚卫士的英雄赞歌,充分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干警无私无畏的献身精神和崇高形象。
钟世鑫同志是全省法院干警的杰出代表,是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是全省法院干警的楷模。为表彰钟世鑫同志的先进事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为钟世鑫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向钟世鑫同志学习。
一、向钟世鑫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恪尽职守、勇于献身的崇高精神
当歹徒闯入法院疯狂行凶的危急时刻,当人民群众和同事们的生命安全遭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他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挺身而出,与持刀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虽身中数刀,仍英勇顽强地打掉了歹徒手中的匕首,穷凶极恶的歹徒拔出藏在身上的第二把尖刀朝他一阵乱刺,身负重伤的他却不忘同志们的安危,以无比坚强的毅力,拼尽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将法官通道的大门紧紧关闭,奋力阻止企图窜到办公楼上继续行凶的歹徒,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了同志们的生命安全。正如他在入党志愿书中写道的:“为了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他用舍生忘死不怕牺牲的英雄壮举实践了入党时的庄严誓言,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诚,铸就了高尚的法魂,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戴和赞颂。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像钟世鑫同志那样,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无私无畏,不怕流血牺牲,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