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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核实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数据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核实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数据的通知
(湘教办通[2009]179号)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湘教通〔2008〕368号)要求,各地在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报了规划数据,目前,管理平台统计显示,各地2010-2015年规划信息不完整,甚至出现不合理数据,需要做好数据的核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清理未填报数据的单位。各市州要在管理平台清理未填报数据的县市区,县市区要清理未填报数据的学校,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所有规划学校完成管理平台上的信息填报。当地政府未作出合格学校建设规划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一周内作出规划审批;凡不愿作出规划的,当地政府应向我厅提交说明函;当地政府已作出规划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组织规划学校在管理平台上填报信息。

  二、要切实做好已填报学校信息的核查。已在管理平台填报信息的规划学校,各地要进行再次核查,防止填错年份与计量单位。市州和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所填信息及汇总信息的审核,发现有不合理数据,要及时联系沟通,确认数据的真实性,及时纠正错填的信息。

  三、要做好纸质文档与管理平台数据的衔接。各地和学校在管理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以当地政府审批同意的合格学校建设规划纸质文档为依据,符合完全小学及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建成合格学校的规划要求。为保持管理平台数据与各地纸质文档的衔接,请各市州和县市区在做好管理平台数据填报的同时,填写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现状及规划一览表》(见附件二)和《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已经建设及规划建设项目投入一览表》(见附件三),于11月20日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今后,凡未作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或逾期未报建设规划的县市区,我厅将不再安排合格学校建设省级项目。必要时,召开数据核实专题会议。

  联 系 人:黄承瑜

  联系电话(传真):0731-84722964

  电子邮箱:hcy11201@163.com

  附件:1、__________市州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现状及规划一览表

  2、__________市州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已经建设及规划建设项目投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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