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报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人事劳动)局,驻陕各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
为方便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介绍落户手续,保证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报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派遣工作
毕业生就业接收派遣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毕业生及时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院校积极配合我市做好各项数据的报送以及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办理工作,以确保进入我市就业的广大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二、接收高校毕业生程序
(一)凡进入我市市属单位就业的以及未落实就业单位回生源所在地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一律派遣至西安市人事局,毕业生到西安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后,由市人事局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介绍至其主管单位。
(二)各区、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积极做好本区、县毕业生报到接收及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工作。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提供便捷的就服务,维护毕业生就业秩序。
(三)从外地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西安生源往届毕业生,要求回西安市区落户的,应到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核发《西安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三、毕业生改派程序
凡进入我市就业的毕业生,其改派期为两年;未就业的,两年之内均可办理就业手续;集中报到期结束后,办理应届毕业生改派手续。
四、报到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时间:2009年6月30至8月29日(9:00-17:00)
各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集中办理时间请提前与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联系。
(二)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一层
(三)办理报到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高校集中办理提供毕业生就业花名册、就业报到证,外地生源大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省属中等专业学校集中办理提供招生底册、毕业生就业花名册、报到证。
3、市属中等专业学校集中办理提供招生底册、毕业生就业花名册。
4、毕业生个人自行办理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就业协议书(未就业回生源地免),中专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招生底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