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服务接待单位:
根据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第四季度检查督查方案的通知》(市安监发[2009]86号)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方法及时间
采取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检查和相关部门进行督查的方式进行。
时间为2009年第四季度。
二、检查内容
1、宾馆、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
2、宾馆安全管理、安全设备运行情况。
3、宾馆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4、宾馆、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隐患整改情况。
5、旅游景区(点)各类运载工具和游乐设施、游艺设施安全检测和操作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6、索道、攀岩、滑道、射击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安全保障与事故防范情况。
三、几点要求
1、做好第四季度安全检查和督查对于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对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情况的一次考评,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注意实效,防止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