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做好西安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市级各新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由市民政局牵头成立的西安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为进一步摸清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为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和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
2、各区县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尽快摸清各自主管的新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摸清党组织、党员数量及参加第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并填报相关表格(表格附后)。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27日下午5:00之前完成并报送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