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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2009年11月4日 深发〔2009〕12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新时期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为民宗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深圳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率先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目标任务。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党风政风建设、构建和谐党群干群关系为目标,坚持积案化解与源头治理并重、畅通渠道与规范秩序并举、完善体制机制与创新思路办法并行,实现信访案件存量显著减少、增量有效控制和信访问题及时解决、信访工作规范高效的良性循环,开创新时期我市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信访诉求的权利

  (一)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继续推行完善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定期接访、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要按照中央、省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活动的有关要求,安排各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或逢特殊敏感时期,要适当安排增加接访次数。领导接访有关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开展好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日和信访直通车活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二)建立市、区两级信访大厅。高质量建设方便百姓表达诉求、化解信访问题的市信访大厅。进驻部门和单位要选派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较丰富工作经验的优秀后备干部负责受理本部门信访事项。进驻部门和人员要接受大厅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以方便群众解决问题为中心,通过进驻单位在空间上的集聚和管理运作模式上的整合,将信访大厅打造成集"接待受理、联合调处、协调指导、监督查处"职能为一体,依法处理解决信访问题的综合型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联席会议"决策、指挥、协调"的作用,实现信息共享、联动调处。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特定领域专家、社会工作者等参与信访大厅的调处工作。科学划分市、区两级信访大厅权责,明确受理事项和范围。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努力将信访大厅打造成党委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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