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卫生人才保障机制。
规范卫生机构岗位管理。根据社会医疗卫生服务实际需求和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职责任务,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总量。按国家标准核定的常设岗位用于聘用在编人员,按工作量增加核定的非常设岗位用于聘用临时工作人员,非常设岗位数可随工作量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规范,核定常设岗位的等级设置、结构比例,逐步减少非常设岗位占总岗位数的比例。建立有利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岗位聘用制度。规范医院行政管理职位任职条件,加快职业化、专业化的卫生管理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标准。全面推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开展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符合规定的高层次医学人才提供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在职教育和进修学习。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公共卫生等医学急需人才队伍建设。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工资福利等方面,向基层医务人员和医学急需人才倾斜。稳步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改革中医药人才引进评估制度,促进不同背景的中医药人才公平发展。
(十二)建立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全市居民提供均等化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非基本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根据行业管理特点,采取"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卫生经费分类保障制度,重点向公共卫生、社区卫生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倾斜。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降低居民基本医疗卫生费用个人支出比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和经济管理制度,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禁止公立医院贷款行为。建立健全政府卫生投入的绩效评估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额拨款的财政供养方式,政府足额保障其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完善社区卫生机构投入机制。政府按定额或定项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担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或房屋租赁费、固定用房购买经费以及修缮经费)、设备购置、人员支出、业务培训、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经费。探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医疗保障经费总额预付管理办法。鼓励在社区卫生机构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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