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非机动车及摩托车停放服务按次计算价格表
单位:元/辆·次
价 格 车场类别
车 型
| 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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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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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
|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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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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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三轮车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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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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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车每超过24小时加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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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物业管理企业可在此价格的基础上与业主协商适当下浮。
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放)的车辆半小时免费。对军队、武警部队车辆、执行公务的公检法车辆、消防车及救护车、运尸车、各种工程抢修车等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停车场(含道路停放)的,不得收取费用;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办理婚丧事宜的车辆,物业企业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量提供方便,并免收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停车场(所)醒目处悬挂标价牌,标明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价格机关、制定价格文号、执行时间等内容,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四、物业企业要按照“价格服务进社区”的要求,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政策、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标识在小区价格公示栏或宣传栏中,予以公示和宣传。
本批复从二ΟΟ九年十一月份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