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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要早动员、早部署,落实目标任务,在今年10月至明年2月1日前,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在120天内打“歼灭战”,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市“农建”工作任务。
  (三)多方筹资,增加投入。近几年,我市“农建”工作保持旺盛发展的势头,“农建”投入逐年增加,去年投入2700万元,今年“农建”的投入资金2900万元已列入市财政预算,并建立水利建设基金与田洋整治专项资金,确保了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任务顺利开展。各区也相应把“农建”的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稳定资金的投入渠道,同时,落实受益区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办水利的办法,做到国家扶持一点、地方财政拨一点、社会力量助一点、受益农户投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农建”资金。
  (四)一事一议,引导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或民主议事的形式,在农户自愿的原则上,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农建”是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农民群众是“农建”的最大受益者。为了确保“农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各区、镇政府要从实际上出发,深入农村宣传,层层发动,把农民群众组织好、安排好,认真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农建”中来,并通过优惠政策、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来引导农民自愿兴修水利。项目建设所需的人工可就地组织,要充分利用受益区内农民群众的劳动力。组织和发动农民群众时,要注意严格执行政策,讲究工作方法,项目实施要与当地冬种相协调,不搞劳民伤财的事,不搞花架子,不准滥用和浪费工日,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得到实惠。
  (五)加强技术指导,确保质量。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法人,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建设“三制”等制度,提高我市“农建”的规范化,认真搞好“农建”的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提高工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节省资金。各级水务部门和水管单位要培训技术力量,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工地,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指导与监督,推广先进技术,解决技术难题,避免“豆腐渣”工程。各区、镇政府要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程技术人员及资金一次性到位,重点做好当地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与劳动力的组织,安排好施工工地,要注重实效,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一宗,成效一宗。要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验收制度,项目工程的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允许实施下道工序的施工,不达标的工程不予验收,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各级领导要深入现场,根据水利工程不同类型和特点,树立样板,计划于11月中旬分别在秀英区的卜南洋、龙华区的龙合田坑、琼山区的木丰洋、美兰区的奇笔洋等四个田洋进行冬修大会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在全面修复和维修的基础上,抓好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做到既有高标准整治的田洋,又有渠道配套防渗的标准段;既有高标准除险加固的水库,又有达标的江海堤围工程;既有新建水源工程及农村饮水安全配套工程,又有水利体制改革样板。要大力抓好儒万田洋、松涛灌区白莲东分干二支渠等“农建”先行点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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