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维护好灾后市场价格秩序的紧急通知
(闽价电[2009]20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近期,热带风暴频频影响我省,尤其是台风“莫拉克”正面袭击我省大部市县,造成一些地方暴雨持续,灾情严重。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尤其是受灾严重地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好灾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灾后生产生活重建工作的稳定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开展市场价格检查
要坚决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的检查工作,要特别加强对灾区转移、滞留地价格监管,加强对灾后供求矛盾突出且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汽、药品和与灾后生活生产重建相关的紧缺消费品、紧缺物资的价格检查。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
要加强重要品种的价格监测力度,要结合灾区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重点监测分析品种,密切关注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加强监测品种的分析与建议报告工作。
三、严厉打击各种哄抬价格行为
对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少数生产经营者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规定,乱涨价、乱加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恶意囤积、伺机涨价,采取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手段变相涨价,以及搭车涨价、跟风涨价等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要坚决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在群众转移或滞留地增加群众负担、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四、快速查处群众价格投诉举报
要保障“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切实做到有报必接,有问必答。要强化价格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受理、快速查处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保证有报必查、查必有果。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灾后可能出现的价格矛盾。
五、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