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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闽价费〔2009〕332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闽南理工学院等民办学校成人教育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09]14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以及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核定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函授学费标准为3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09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自觉接受物价、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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