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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4、价费监管。定期组织价格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帮助景区抵制不合理收费,维护景区合法价格权益。

  5、诚信建设。在景区商品销售和服务场所全面实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履行价格承诺。

  6、工作联系。“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系工作制度落实,联系和活动记录完整。由当地物价局、旅游局和风景区、度假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价格服务进景区联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景区有关人员、游客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景区服务、收费和商品价格监管及明码标价等方面的意见。

  7、工作覆盖面。“价格服务进景区”的工作覆盖面较广,义务价格监督员的作用发挥良好。

  附件:
  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

 

服 务

项 目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上 级

价 格

主 管

部 门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签 名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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