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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评比,由省物价局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办法、统一表彰。考核评比结果将作为全省价格系统“双先”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下设的“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省物价局“七进”工作组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在本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细化相关评比标准。

  三、考核评比的对象和时间

  考核评比的对象:全省各市、县(区)物价局。

  考核评比的时间: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具体考核时间为当年度9月底至11月底 。

  四、考核评比的项目和名额

  “价格服务进万家”考核评比分为“七进”工作综合奖和“七进”工作单项奖。设区市物价局只参加“七进”工作综合奖的评选;县(区)级物价局只参加“七进”工作单项奖的评选。其中,全省“七进”工作综合奖的名额为3个;每个“进”单项奖的名额为4个,共28个。

  每个设区市物价局提名推荐县(区)物价局参评的单位为3-4个;设区市物价局候选单位,由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名推荐。

  五、考核评比的步骤和方法

  考核评比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自评。各设区市、县(区)物价局分别参照考核评比具体事项的相关要求,对本局本年度“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设区市物价局需对本单位“七进”工作的综合情况进行自评。县(区)级物价局需结合“七进”工作的开展情况,选择“七进”中的单项工作作为申报项目进行自评。自评认为符合先进单位标准的,需填报《先进单位申报表》(附后),并上报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各设区市、县(区)物价局应于当年10月15日前将自评情况报告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步:初评。实行分级初评办法,可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设区市物价局的初评工作。设区市物价局负责对辖区内县(区)级物价局的初评工作,并在《先进单位申报表》上提出推荐意见,于当年11月 1日前将参评单位名单、《先进单位申报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报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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