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督查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
(鹰府办字〔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国办发〔2008〕120号),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推动机关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进一步健全督查工作运行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上级或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全市综合性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上级领导对本地、本部门的批办事项,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市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指标等工作落实情况。
(五)市政府召开的专项会议、现场会议和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市政府办公系统督查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市政府办公系统的督查工作由市长、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抓,其他副市长、市长助理分口抓;秘书长总协调、总负责,其他副秘书长分口协调、具体负责;市政府督查室主要承办上级领导或机关交办、市长、常务副市长交办的督查事项,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情况综合、工作协调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各政务科室负责协助对应的副市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抓好对市政府各项决策、工作部署及其它有关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并及时向督查室反馈督办情况。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督查事项,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落实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及完成时限,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涉及多个部门的督查事项,按照以事为主的原则,由主办单位牵头组织协调细化工作落实方案,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工作落实方案经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秘书长审定后(全市重要工作落实方案经分管副市长审定),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并商各相关政务科室制定督查工作计划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