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育合作
1.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优势,扩大我市网络教育覆盖面。
2.建立实习研究基地。选择我市部分大中型企业和教育、卫生、科研等单位建立实习研究基地,为高等院校学生实习、研发提供优质服务。
3.建立相互讲学制度。每年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讲课;市领导、企业家赴高等院校开设讲座、做专题报告等,促进情况互通和知识交流。
4.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依托市属高等院校,加强与国内名牌大学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联合办学。在市属高等院校开展MBA、MPA培养,举办硕士、博士研究生办学点,为我市培养高端人才。充分利用高等院校优势,建立师资培训基地,提高市属高等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
三、市校合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市校合作组织领导
成立鹰潭市市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校合作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织、科技、发改、经贸、教育、财政、人事、文化、卫生、规划、水利、农业、林业、旅游、院校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市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市校合作具体工作。市校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和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市校合作的具体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以保证市校合作工作正常开展。
(二)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由市人民政府为专家、学者颁发聘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支柱产业需求特点,咨询委员会下设各专业咨询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
(三)设立市校合作专项资金
为使市校合作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产学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市校合作专项资金。用于平台建设、项目资助、对接洽谈、专家咨询等。该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同级审计、财政的监督和检查,市校合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县(市、区)、企业也应安排市(企)校合作专项资金。
(四)强化市校合作产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