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地震局关于做好地震应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地震局关于做好地震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

  2009年11月5日07时31分,临潼和高陵交界发生4.4级地震,我市震感强烈。为了做好当前地震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震应急工作是当前的第一要务,各区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认真履行好各项职责。

  二、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全面加强地震监测、信息传输与震情会商、震情值班工作,尤其是加强异常跟踪,竭尽全力捕捉各种地震前兆信息,为政府提供较为准确的震情信息。

  三、立即启动群测群防网络,尽快收集震情、灾情、各类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

  四、要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震情、灾情的正面报道,严防和及时平息各种地震谣言,发现谣传,迅速向本级政府及市地震局报告,确保人心安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