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供热方面,我市今年供热的形势也将好于往年,我们行业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都做了大量工作,加快了热源厂建设,西联、高新等供热公司的投入运行,将使历年供热存在问题的西郊、高新等区域有很大改善。但由于新的热源厂和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初期,需反复进行系统调试,估计局部区域供热质量问题可能不会彻底消除,我们已要求相关供热企业合理安排,缩短调试时间,尽早正常供热。
虽然,我们今年冬季供气供热形势有所好转,各供气供热企业也不能懈怠和麻痹,要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要有所预见、有所准备、有所应对,把高峰供应的准备工作做细,做扎实。)
三、各企业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应急意识,应急抢修机械设备、人员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应急准备,要做到反应迅速、到达及时、措施科学、掌控局面。各燃气企业、各集中供热企业值班电话,各企业负责人的电话要保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立即上报燃热监管中心(电话:88616941)。
在冬季高峰供应期间,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报表上报工作,每天上午10:00前,要将前一日的运行情况上报市市政委燃气热力管理处,城郊区(县)的企业要上报当地建设局。
(我市燃气行业的事故应急工作抓的较早,并且每年都要组织数次演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集中供热行业的事故应急工作起步较晚,我们已完成了《西安市集中供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工作,并已上报市政府,预案按照“相互支援、通力协作、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处置科学”的原则,充分利用各供热企业应急资源,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影响。预案批准后,我们将对企业提出相关要求,并积极组织各供热企业进行演练,尽快完成供热应急体系的构建,建设供热行业的应急力量。)
四、各燃气企业、各集中供热企业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要设身处地的多为用户着想,从各方面规范服务行为,充实服务内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在供热期内,各供热企业一定要保证供热质量,特别是去年供热质量出现问题的重点区域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
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要求,室内温度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对于群众的投诉要尽快给予答复,及时解决。不得因供热问题出现集体上访、堵路、游行等因素影响社会稳定现象。按照谁供热、谁负责质量、谁负责安全原则,对供热区域内各小区热交换站、二次管网给予技术指导,协助用户进行调整、改造,提高供热效果。各供热企业要认真履行对社会的服务承诺,树立行业的诚信形象,向用户公布服务热线。同时各供热企业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可提前供热日期,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