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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报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报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部、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524号)要求,我厅已委托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心血管介入质控中心)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培训,现将信息报送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信息的医疗机构范围
  此次报送信息的医疗机构暂限于已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将在我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准入工作完成后适时进行调整。
  二、信息报送时间
  根据卫生部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已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三级医疗机构要在完成每例冠心病介入、先心病介入或心律失常(导管消融或植入器械)介入诊疗后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关病例信息报送工作。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医疗机构开展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于2009年10月1日前补报完毕。
  三、信息报送方式
  医疗机构要使用统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管理信息网”(www.mta.org.cn),进行相关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医疗机构登录信息直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省心血管介入质控中心联系。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录入等工作,并为信息上报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监督和管理
  省卫生厅负责对心血管介入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病例信息上报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省信息的使用和发布,任何单位和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和发布我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信息。
  省心血管介入质控中心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作为医疗机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的重要指标。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冯晓艳
  联系电话:027-87822726
  省心血管介入质控中心联系人:杨 波
  联系电话:13807179770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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