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3、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三)根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四)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要求: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准等,明确人员配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2、加强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关键设备和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保障安全运行,防止漏电、漏气、漏水;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4、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和维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加强对放射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五)贯彻执行《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活动和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