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菏政字〔2009〕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菏泽市发展改革委等3个单位“2008年度菏泽市政风行风建设(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先进单位”称号,菏泽市地税局等3个单位“2008年度菏泽市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执法类)先进单位”称号,菏泽供电公司等3个单位“2008年度菏泽市政风行风建设(公共服务类)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取得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菏泽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菏泽市政风行风建设(经济和社会管理类) 先进单位名单
2.2008年度菏泽市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执法类)先进单位名单
3.2008年度菏泽市政风行风建设(公共服务类)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