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卷调查采用综合评议形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市纠风办负责制定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评议市直部门、单位,指导县区开展评议工作,汇总评议情况。各县区政府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县区的评议方案,组织评议县区直部门、单位。评议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30日前)。
1.成立评议小组。从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工作者和部门管理服务对象中选聘评议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并进行培训。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评议卡、意见建议表的发放、组织填涂和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反馈工作。评议代表从非评议部门中推荐产生。
2.动员部署。召开全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部署2009年度民主评议工作。
3.加强宣传。在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菏泽广播电台开辟《政风行风建设之窗》栏目,各被评议部门和行业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各自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展示近年来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增强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了解。
4.自查整改。参评单位要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 以及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听取意见,认真整改。
(二)评议阶段(12月25日前)。
1.召开座谈会。按照分工,各评议组分别召开被评议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汇报。
2.明察暗访。各评议组围绕评议内容,深入被评议部门的基层单位、服务窗口,通过明察暗访、个别座谈等形式,了解被评议部门、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
3.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政风行风大家谈》栏目。请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市纠风办按时收集,并集中反馈。
4、问卷调查。问卷调查表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的设计要求,分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建议表,由市纠风办统一设计印制。市直发放不少于3000份,各县区不少于1000份,菏泽开发区不少于2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