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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菏泽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菏泽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9〕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纠风办《关于菏泽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菏泽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通过认真开展评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我市“四个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范围
  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是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公共服务行业中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2009年,市直共评议部门单位66个,分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三类(见附件2)。
  各县区在确保完成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评议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可以扩大评议范围; 要不断探索创新评议的方式方法,增强评议效果;各部门、行业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自我评议。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相结合。着重评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情况;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开电话、工作承诺、限时办结三项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清正廉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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