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58号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禁毒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 昭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副主任:达 木 拉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庄 劲 松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益 西多 杰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喜 乐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刘 江 拉萨海关副关长
委 员:雷 锦 祥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索 林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
边 巴拉 姆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多 吉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旭 西藏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王 天 祥 武警西藏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余 和 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文 秋 良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于 朝 虎 自治区安全厅副厅长
韩 志 洪 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
高 玲 自治区农牧厅副巡视员
辛 高 锁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徐 建 中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李 英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陈 新 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索 朗群 佩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朱 立 福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蔡 宜 田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 良 田 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
刘 耀 华 自治区外办副主任
晋 美次 仁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黄 宝 山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才 旺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刘 立 强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周 文 凯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