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对规范经营、诚信守法的企业落实各种优惠便利措施;对不讲信用,有走私、骗税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信用度较差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指导企业健全和规范管理制度,发挥企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用好国家相关政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
(四)加大企业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树立全球化意识,了解并尊重世界上丰富、多元的文化,学会适应世界各地政治、经济、信用环境,寻找和把握世界各地商机。认真制订企业人才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进出口实务、外贸政策、报关报检、外汇管理等外经贸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引智引技合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国际规则,具有国际化经营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树立全球人才意识,积极参加境内外外经贸人才招聘会,吸纳国际人才。实施人才本土化战略,通过自办、联办和委托办学等方法,重点抓好港口物流、服务外包、境外经营、WTO规则等方面的人才培养。
五、进一步优化口岸通关环境
(一)扎实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大通关建设优化口岸环境的意见》,以“有效监管,方便快捷”为目标,积极打造公共信息平台和工作平台,着手论证筹建舟山通关办证中心,健全和完善组织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协调机制,努力在重点关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浙江电子口岸建设方案》,统一思想,积极参与,整合资源,以电子申报、电子转单、电子通关为主体,推进舟山口岸部门执法数据联网和相关数据业务的分类整合工作。进一步完善纵向网,积极推进各系统联合的横向网建设。逐步实现 “一次输入、多次使用,一个窗口、全面查询,一套系统、分类服务,一次修改、全线更新,一次交费、全程通关”。
(三)加快口岸通关速度。加强口岸系统内部协作,建立口岸通关重大问题协商机制。全面落实“5+2”天、24小时值班和无假日预约通关等制度,努力实现全天候通关监管服务。推动诚信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行“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通关模式改革。海关推出高信誉企业凭保办理相关业务,设立个性化审单通道,允许部分货物直接交单放行,推出“预审价、预归类”服务,允许保税仓库企业在货到之前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加强与各转入地海关的协作,拓宽液态保税物跨关区调拨业务。边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预检条件的国际航行船舶普遍实行预检制,保证预检正常船舶靠泊后即可作业,认真落实公安部《海港边检服务水平评价体系》要求,对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和证件等边检手续做到即到即办。检验检疫部门深入实施大宗货物“江海协作,分港卸货”检验监管模式,并实现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手续岸上办理。海事部门建立网上服务平台,推广许可项目网上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