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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枣庄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枣庄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8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邮政局、发改委、服务业办公室、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工商局、安监局、法制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推动枣庄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推动枣庄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邮政局、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办公室、
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市安监局、市法制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山东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55号)精神,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品牌、网络、服务等优势在“三农”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枣庄邮政利用自身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农资配送服务,建立农资配送中心,并通过加盟、联合等方式,设立邮政“三农”服务站,探索建立了产品、标识、配货渠道、产品价格、服务标准、经营“六统一”的管理模式,“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的经营模式,“政府+邮政”的监管模式,“农民受益+企业增收+邮政发展”的战略模式,形成了覆盖广泛、运转高效的农资配送体系,有力地支持了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支持邮政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继续做好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农村邮政物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流通产品质量,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宣传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的有效方式;是拉动内需、活跃城乡市场、繁荣我市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邮政企业在农村积极发展“三农”服务网点,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有利于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对于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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