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0万吨以下小煤矿停产的紧急通知
(宁政办发〔2009〕23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小煤矿多次发生伤亡事故。特别是2009年11月10日6时53分,石嘴山市惠农区福利厂沙巴台煤矿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1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做好小煤矿整顿关闭和落实国家“十一五”后三年关闭小煤矿计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全区年生产能力在10万吨(含10万吨)以下的各类生产和施工煤矿,自2009年11月12日起一律停产和停止施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接到通知后,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现场督查,立即落实本地10万吨(含10万吨)以下的各类煤矿停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