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理安排,扎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党员负责人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直属各参学单位要扎实做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一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有关精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二要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初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深入开展活动做好准备工作。三要及时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好工作骨干的培训。四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活动方案。各参学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和局党委提出的“统筹城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实践载体,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设计符合实际、吸引力强、富有特色的实践载体。五要组织开好动员会,学习实践活动正式启动时,各单位党组织要召开动员大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动员讲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市委有关要求和我局实际,各参学单位要于9月15日前召开动员会,启动学习实践活动。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从2009年9月开始,集中活动时间为4个月(每个阶段一般安排40天),另外安排2个月用于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2009年9月10日-10月20日)。主要抓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学习讨论
1.明确学习内容。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同时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等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好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三十周年大会、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等。
2.创新学习形式。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的时间安排要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学、专题辅导学、集体研讨学、对照先进学、现场体验学等形式,丰富学习方法,创新学习载体,提高学习培训效果。各单位对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并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学习。党员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为党员干部作学习报告。各单位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不少于3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小时。要注意发掘推广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组织党员群众重温党的执政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文化程度低、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党员,要采取送学、帮学和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好学习。要从实际出发,安排形势政策、法律法规、职业技能、社会公德等方面的学习内容,组织党员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在事关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上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