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强化行政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部署,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从4月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这次专项执法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执法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6次,组织人员培训8期300多人次,接听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1600多个,印制各种宣传资料23000多份,发放催缴催建告知书3146份,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8150份,上门执法检查单位1433个。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今年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740个,新增缴存职工人数20700人。截至9月底,西安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10410个,120.34万职工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政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归集额301.07亿元,已有56万多户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了住房困难。
一是领导坚强有力。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召开后,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执法检查各阶段的措施,并联合市级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区两基地管委会领导非常重视,相继成立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执法检查领导机构,抽调专人组成检查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组织实施严密。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雁塔区等大多数区县、部门都能根据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网络媒体,深入广泛地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有的还开辟专栏,进行答疑解惑,建立投诉举报反馈机制,对投诉的问题积极研究、协调解决,促进了住房公积金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