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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人口普查涉及千家万户,各级普查机构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和配合普查工作;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宣传方案,深入宣传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等;要积极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通过学校、窗口单位、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渠道,采取一切有效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通过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使人口普查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积极参与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人口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精心组织,依法普查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据此原则,我市的普查对象约有400万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成立普查机构,组建普查队伍,搞好普查试点、绘图编码、户口整顿、人口摸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关键环节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级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在普查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保障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调查的权利,确保我市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惠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惠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黄仕芳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郭葆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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