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承担森林防火救火、防风防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隐患排查和消防救灾工作;发生其它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服从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任务。
市民政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社会捐助等工作。
市三防办:组织协调全市防汛防旱防风抢险救灾工作。
市发改局:协调安排重大减灾基建项目,协助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期间电力、成品油供应,指导灾后电力供应恢复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防灾减灾科学研究课题的立项与鉴定;协同组织全市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
市外事侨务局:负责联络并争取国外境外华侨华人及政府团体对我市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的捐赠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与国外减灾机构的外事联系,办理国际减灾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
市教育局: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指导、协调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参加抢险救灾、维护治安等社会救援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市规划建设局: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后房屋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协调车辆的征集和调配,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信息产业局:协调邮政、电信、移动和联通等部门,负责灾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讯保障和灾后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水利局: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指导灾区农业生产自救和恢复工作。
市卫生局:组织协调重大疫情的监测预警、紧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灾害性事件伤员救护、灾后防病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保护和改善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指导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统计局: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
市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范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市海洋渔业局:收集发布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组织海洋渔业从业人员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指挥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金融办:协调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市科协:组织减灾科技交流,开展减灾科普宣传。
市红十字会:组织社区卫生救护培训,参与自然灾害现场救护,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
中铁(惠州)铁路有限公司: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期间铁路运输的防灾减灾工作,承担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任务。
市地震办: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负责地震监测、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紧急救援和震后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救灾气象服务工作。
惠州军分区:根据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市武警支队:积极参与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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