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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建县2010年不再接纳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合工作请示的回复

南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建县2010年不再接纳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合工作请示的回复
(洪合医办字〔2009〕8号)


新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2010年我县不再接纳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合工作的请示》收悉,经与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系,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2010年作为新农合独立统筹区开展各项工作,经研究,我办同意你县2010年不再接纳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农合工作。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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