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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吴佳海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文致       市旅游局副局长

  郑云霞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惠蒙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理金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彭鹏兼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制度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市工商、卫生、文化、国土资源、安监、公安、消防、经贸、质监、交通、食品药品监督、新闻出版、劳动保障、人事、建设、农业、林业、财政、环保、广电、旅游、烟草专卖、法制、监察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按规定无须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有关行政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注销,或有效期届满但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或延期变更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查处取缔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查处取缔重点

  1.严重危及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列为查处取缔重点的其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职责分工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须经行政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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