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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鹰潭市减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发改委: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组织参加减灾工程建设的立项、初步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根据财力情况和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市级减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参加救灾资金的请领、分配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气象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监测情报及有关资料,对洪涝、干旱、冻害、台风、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开展大气环境预报、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遥感探测技术、农业气象技术服务等各种应用技术咨询及专项气象技术服务工作。

  市水利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提供防御水旱灾害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监测、发布全市水雨情和洪涝旱情信息,承办全市水土保持的减灾工作;组织对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承担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市农业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结合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组织全市农业抗旱、排涝、防冻以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防御的研究工作及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市科技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防灾减灾科学研究课题的立项与鉴定;协同组织全市科技力量对重大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负责地震监测、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为政府提供防御对策和建议;负责地震行业管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并具体组织编制和实施市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和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组织参加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拟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为开展减灾活动和减灾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工作。

  市环保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实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工程;负责提供全市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有关资料;做好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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