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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财政翻番县(市、区)的决定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财政翻番县(市、区)的决定
(鹰府字〔2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打造独具鹰潭特色经济“小巨人”这个关键,全力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坚定目标,攻坚克难,沉着应对各方面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增势强劲,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更大成绩。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鼓励县(市、区)做大做优财政蛋糕,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县(市、区)财政翻番奖励办法的通知》(鹰府发〔2007〕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财政翻番县(市、区)予以表彰:

  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年翻一番;

  余江县,两年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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