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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船舶工业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

  (二)培育骨干造船企业。坚持扶优扶强原则,重点培育扶持舟山金海湾船业、扬帆集团、浙江欧华造船、常石集团(舟山)造船、舟山五洲船舶、浙江正和造船等造船企业,以骨干企业的发展带动产业整体升级。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流程再造等技术改造,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推进企业品牌建设,重点优化升级三大主流船型,开发适应新规范、新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的船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设计开发能力;支持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建立战略联盟,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引导造船企业错位竞争,推进船舶工业转型发展。改造提升一批设施设备相对齐全、订单相对充足的中小型企业,提高中小型工程船舶、特种船舶、高档游艇、大型远洋渔船等建造能力;整合重组一批地域相邻、规模较小、自身发展空间受限的企业,通过企业间联合或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整体收购,形成较大规模修造船企业;转型一批港口岸线、设施设备条件较好,但手持订单不足的企业,成为大企业专业化配套生产基地或发展生产性物流基地;嫁接一批在建船舶项目,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收购重组停建缓建项目;搬迁一批不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布局的企业;淘汰一批设备落后、污染环境、安全生产存在较大隐患的企业;停止审批一批未开工建设的一般性修造船项目。

  (四)大力发展船舶配套产业。以新港工业园区、定海工业园区、岱山经济开发区、六横船配园区为产业集聚中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配套设备厂商、品牌和技术,重点发展中低速柴油机、甲板机械、舱室设备、大型船用螺旋桨、通信导航设备、海洋工程配套设备等高端产品;重点推进中基日造船用低速柴油机制造、浙江中星锚链中高档船用锚链制造等项目建设;培育现有优势企业和产品,重点扶持浙江欣亚磁电、浙江飞鲸漆业、浙江中船重工装备、扬帆通用机械和船舶配件、浙江富捷特种型材、浙江大亚焊接材料等企业,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资本、技术和品牌合作,提升船用设备设计和制造水平,拓展市内外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力推进船舶中间产品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船体分段、上层建筑等中间产品生产中心、管系加工中心以及船用零部件铸锻造、热处理专业加工中心,提高本土化配套率,促进船用配套产业与修造船业协调发展。

  (五)着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推进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惠生重工、舟山经济开发区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到2011年力争在建海洋工程项目建成投产;支持骨干船舶企业开展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和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制造新型自升式钻井平台、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和生产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海洋工程作业船及大型模块、综合性一体化组块等海洋工程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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