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萍乡市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9〕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市政府决定成立萍乡市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陈卫民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吴伏生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胡立勤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
朱广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济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胡运生 萍矿集团公司总经理
李维庆 市财政局局长
陈冬生 市监察局局长
曾念辉 市建设局局长
刘茂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颜剑彬 市政协副主席、市规划局局长
彭宪国 市煤冶办主任
潘先贤 市环保局局长
王建民 市林业局局长
杨煌萍 市水务局局长
刘明初 市农业局局长
张洪 市交通局局长
饶本春 市房管局局长
龙启连 市教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