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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2009年年底)
  清理化解年度工作完成后,对照所签订责任书,省市两级分别对各县区化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构成和分县区债务数额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总额

债务构成

银行信用贷款

农村合作基金会或非金融机构贷款

工程队

未付款

向上级财政部门借款

个人

借款

单位

借款

全市合计

24219.22

95.10

246.28

20764.50

3.80

1727.50

1382.04

莲花县

3481.72

2982.42

401.00

98.30

湘东区

4208.00

3548.15

261.20

398.90

开发区

1920.50

1512.50

408.00

安源区

4009.10

3374.43

270.43

364.24

芦溪县

5048.90

75.00

4691.98

186.93

95.00

上栗县

5551.00

20.10

246.28

4655.02

3.80

608.05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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