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萍府发〔200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萍乡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萍乡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目标要求,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江西省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切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现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至少缩减5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5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至少缩减50%(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公共政务管理局负责,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制定并实施《萍乡市开展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方案》。对市以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包括特办服务、联办服务、无偿代办服务、跟踪服务(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三)制定并实施《萍乡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江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江西省行政执法证》、《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管理。完善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政府法制监督,对违法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负责,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行政处罚项目、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建立行政处罚相关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标准(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