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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萍乡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萍乡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字〔2009〕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萍乡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2009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
萍乡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红色旅游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共青团中央、中国工艺美术协会将于11月举办2009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现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办发电〔2009〕55号)要求,结合萍乡红色旅游实际,制订萍乡参加2009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融合,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联动,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社会协作结合,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政治、文化、经济三大功能,围绕“红色摇篮?绿色家园?观光度假休闲旅游胜地”总体定位,通过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激发民众爱国热情,激活旅游消费市场,提升萍乡安源红色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萍乡旅游产业发展。
  二、主(承、协)办单位
  主办:萍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市旅游局。
  协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安源旅游景区管委会、杨岐景区管委会。
  三、时间与地点
  2009年11月13日-1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
  四、主题
  展示旅游精品、感触魅力萍乡。
  五、主体活动
  (一)参加2009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开幕式
  1.招待酒会
  时间:2009年11月12日18:00。
  地点:江西饭店。
  参加领导:待定。
  2.开幕式
  时间:2009年11月13日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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