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鹰府字〔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9〕22号)及人口计生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在打击“两非”、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优质服务、经费投入、综合治理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总结经验,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
一、授予贵溪市“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二、授予余江县、月湖区、龙虎山风景旅游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单位”称号。
三、授予市纪委(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