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项目办公室(市公共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项目办公室(市公共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日
鹰潭市项目办公室(市公共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加快城市建设,推动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投公司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鹰办字〔2009〕11号),撤销鹰潭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保留鹰潭市项目办公室,对外挂鹰潭市公共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为鹰潭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共工程投资项目方针、政策、法规。
(二)按照市政府要求,担当市政府授权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
(三)积极组织并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公共工程建设任务。
(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与市公共建设项目招投标,并以最低价格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
(五)按市政府要求,接受有关行政、事业及其它单位委托,代理建设项目。
(六)开发建设政府投资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置房极其它经市政府批准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七)负责建设政府投资的工业园区厂房、道路等项目。
(八)经市政府批准,参与其他准公益性及非公益性项目建设,为社会提供质优价廉的开发产品。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鹰潭市项目办公室(鹰潭市公共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项目管理科;
(三)工程管理科;
(四)计划财务科;
(五)综合业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