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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九江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汛期及台风期,庐山及周边地区、西部山区地质灾害仍将以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居民集中区、学校附近、厂矿周边、交通要道沿线(如修水县修铜公路梅岭段及茅界公路黄泥井段、永修县焦武公路柘林段、德安县德白公路五里墩段、环庐山公路)等地段是重点防范区;长江、鄱阳湖、赛城湖沿岸应严防堤岸崩塌;重点隐患点(如星子县温泉镇督里钱村竹峦山特大级山体滑坡、彭泽县龙城镇蛤蟆石岭岩质崩塌、龙宫洞乌垄村山体滑坡、瑞昌高丰永兴张铁垅土质滑坡)强降雨时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是重点防范点;瑞昌市、九江县地面塌陷、地裂缝、砂土液化等地质灾害由于地质构造情况比较复杂,地下溶洞隐蔽性强,预测难度大,突发性强,防灾重点在人口集中区和交通干道;汛后的9月、10月,由于地下水位快速下降,一些相对稳定的地下溶洞在失去重力平衡的情况下,也会出现塌陷。综合分析近几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及危害等级仍将会维持在较高水平,各地一定要加强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一)地质灾害的灾害调查与防治区划

  1、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九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勘查资格的单位,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线索,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核实具体灾害(危险)点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程度等,做好相应的防灾工作。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工作。

  2、编制好本辖区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划定出重点防御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

  (二)监测与巡回检查

  1、地质灾害监测实行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的原则。专业监测预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明确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人和技术支持单位。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明确监测人员,建立联系制度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各项基础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防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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