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五日
宝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治理整顿和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工作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有效实施,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增强,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工作安排
从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整顿: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4月至6月)。各县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进行动员宣传,分析查找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整顿措施,明确整顿时限,量化考核指标,形成本县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9年6月至2010年11月)。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确定本县区、本部门2009-2010年度整顿目标和任务,并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专项行动,由各县区、乡镇政府统一领导,开展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2010年11月至12月)。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从2009年11月下旬开始逐级开展总结评估。市政府12月初组织对各县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验收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