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照。各篇都要随文附有图、照,采用图照与文字叙述、文字介绍相结合的形式,再现宝鸡的地震破坏和抗震救灾现场。包括震前灾区社会生活、主要基础设施、工厂学校、商业集市等;震区分布图、震区地震断裂带等相关地质构造图、航空遥感地震灾害监测图像;地震发生及破坏;领导人抗灾决策及深入灾区组织抢险救援;国际社会援助等。可选用震前照片,与震后照片形成对比。针对记述内容,可以是单幅图片,也可以是组图形式。
凡例、编纂说明、编后记。其中,凡例统领全志,内容包括编纂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原则、时空范围、体例、人物收录标准、资料来源、数据使用、行文规范等。各篇的编纂说明指凡例中没有涉及,但需要交待清楚的内容以及对特殊问题的处理原则等;编后记可重点记述编纂始末,置于附录之末。
三、组织领导与编纂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宝鸡抗震救灾志》的编纂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完成编纂工作,成立《宝鸡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上官吉庆担任,副主任由副市长刘桂芳担任,委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武警宝鸡市队、市发展改革委、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地震局、市应急办、市地方志办公室及有关区县的负责同志担任。
编委会的职责主要是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编纂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编纂中的有关问题。
编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审核、总纂、终审、出版等工作。
(二)编纂分工
《宝鸡抗震救灾志》各篇承编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各有关参与编纂单位,完成本篇资料收集、编纂、初审等工作。牵头单位编纂分工见下列表:
序号 | 篇 名 | 承编牵头单位 |
1 | 总述 | 市地方志办公室 |
2 | 大事记 | 市应急办公室 |
3 | 地震灾害 | 市地震局 |
4 | 抢险救灾 | 宝鸡军分区 |
5 | 灾区生活 | 市民政局 |
6 | 灾区医疗防疫 | 市卫生局 |
7 | 社会赈灾 | 市民政局 |
8 | 灾后恢复重建 | 市发展改革委 |
9 | 英模人物 | 市人事局 |
10 | 附录 | 市地方志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