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汶川特大地震宝鸡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陕西省政府关于编纂《汶川特大地震陕西抗震救灾志》编纂启动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我市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汶川特大地震宝鸡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去年发生的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涉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宝鸡作为汶川特大地震严重受灾地区之一,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面对地震灾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部署和有力指挥下,全市上下紧急行动,密切配合,顽强拼搏,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宝鸡抗震救灾志》,对于全面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弘扬伟大抗震精神,激发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战胜艰难险阻的信心和决心,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编纂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条件“五到位”,确保编纂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宝鸡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必须明确分工,密切协作。《汶川特大地震宝鸡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相关县区和部门共同参与,市地方志办公室协调督促、负责总纂、出版发行。全志设10篇,约80万字。编纂工作从6月份开始,2010年底完成编纂和初审工作,2011年下半年由编委会完成终审并出版。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篇《总述》和第十篇《附录》由市地方志办公室牵头承编;第二篇《大事记》由市应急办公室牵头承编;第三篇《地震灾害》由市地震局牵头承编;第四篇《抢险救灾》由宝鸡军分区牵头承编;第五篇《灾区生活》和第七篇《社会赈灾》由市民政局牵头承编;第六篇《灾区医疗防疫》由市卫生局牵头承编;第八篇《灾后恢复重建》由市发改委牵头承编;第九篇《英模人物》由市人事局牵头承编。各承编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编纂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力量,尽快开展工作。非承编部门和单位也要积极协助承编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片,共同按时完成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