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在我市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关于在宝鸡市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在宝鸡市公务活动中
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的实施方案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用环境对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优化宝鸡市金融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宝鸡市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现根据征信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2006年,宝鸡金融生态办组织银行类金融机构建立的全国集中的企业和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简称征信系统)正式运行。目前,征信系统功能日臻完善, 数据资源不断充实, 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较为翔实,成为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信息平台,系统的信用信息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公务活动中推广应用系统信息,扩大信用报告查询使用范围,拓展征信系统信息服务功能,是征信建设服务政府决策的发展方向;在公务活动中推广使用企业信用报告,有利于全面了解企业的经济实力及诚信状况,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有利于倡导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参考个人信用报告有利于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的人员选拔到各级干部队伍中来,有利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应用的范围
1、在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资质认定、集中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事项中查询相关企业的信用报告,将信用记录作为一项重要参考。
企业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高管人员、资本构成、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状况、企业负债情况、企业权益状况、利润分配、不良信贷记录、对外担保信息、诉讼信息和企业大事记等十多项重要信息。
2、提倡在人大和政协代表甄选、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人员考核任用等工作中,查询相关个人的信用报告,将信用记录作为一项重要参考。
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居住情况、信用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个人结算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养老保险金情况、查询记录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