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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5、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别等情况核定用地规模,优先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施供地。实施上市(包括进入辅导期)企业原有用地需办理有偿使用手续时,如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有困难,可采取国有土地租赁方式予以办理。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凭合法凭证,经税务部门核准可以计入当年经营成本,有困难的企业可按税法规定分年度摊销。
  6、有关部门应积极向银行推荐上市后备企业,引导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这些企业在兼并关联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时,商业银行需根据自身权限和企业财务状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具有成长性的被兼并企业的逾期贷款给予适当展期。
  (五)鼓励企业多途径上市融资。坚持重点境内上市、推进境外上市的原则,鼓励企业因企制宜选择多种上市途径。积极创造条件,重点推动我市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发展前景好的龙头骨干企业在主板发行上市;利用中小企业板定位明确、发行审核效率高、上市速度快的特点,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上市;抓住创业板即将设立的机遇,推动高科技企业和成长型创业企业上市。帮助企业与境外合法经营机构建立联系,通过境外上市融资,实现快速发展。
  三、规范上市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六)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强化上市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以市场化为主导、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支持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融资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同行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促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使其成长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经营业绩差、主营业务缺乏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实施资产重组,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形式,实现上市公司与市内优势资源、支柱产业的嫁接和整合,增强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要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质量,加快发展。
  (八)深化上市公司经营机制改革。上市公司要建立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组织管理体制,强化目标责任,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完善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探索建立股权、延期支付及其他福利组合计划等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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