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创办生产、销售、服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市农业局牵头)。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范围,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人行宝鸡分行、宝鸡银监局、市金融办牵头)。在贫困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着力破解农村金融难题(市扶贫办牵头)。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适时增加险种。启动实施设施蔬菜保险试点。探索多种形式、多方参与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市金融办牵头)。
(四)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健全市场主体。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继续推进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提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规模和层次。继续抓好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后续工作,妥善安置职工,有效盘活优质资产。改革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继续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模式和薪酬管理体系,开展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继续推行外派董事制度(市国资委牵头)。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继续推进市属企业全面预算制度的实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牵头)。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牵头)。加快推进市级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配合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改革,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带动社会投资(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交办、市商务局牵头)。加快城市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形成多元化城市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加强对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后的监管(市城建局、市园林环卫局牵头)。推进城市公交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后续监管(市城建局牵头)。
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创新、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市中小企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牵头)。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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